能源与矿物资源部透露,我国需要应用湿法冶金术的低品位镍矿冶炼厂,来支持电动车工业的发展。
能源与矿物资源部矿产勘探业务监督局副主任安德里(Andri Budhiman Firmanto)2日在雅加达说:“在提高镍矿附加价值链中,国内缺乏的是支持电动工业的冶炼厂。”
他称,常见的湿法冶金术有高压酸浸工艺(HPAL),此与火法冶金术不同。地层被烧成金属,因为热处理使其表面实现金属化并变成金属是火法冶金工艺的简单类比。
而高压酸浸镍冶炼厂将把低品位镍矿冶炼成混合氢氧化物沉淀(Mixed Hydroxide Precipitate)、硫酸镍以及硫酸钴作为前体原料。
海洋事务统筹部的研究结果称,电池占电动车制造总成本的40%。电动车使用的电池是锂离子电池,电池阴极以镍、钴、锂、锰和铝为主。
安德里称,国内还没有这种高压酸浸镍冶炼厂,并迫使能源与矿物资源部发布2020年起禁止镍矿出口的政策。这项禁令也将支持政府加速国内电动车工厂发展的努力。
安德里进一步解释,目前共有6项低品位镍矿冶炼厂使用湿法冶金术的建设项目,其中两项工程位于东南苏省、两项工程位于中苏省,以及另两项工程分别位于北马鲁古省和万丹省。
我国是低品位镍矿,或称为褐铁矿(含镍量0.8%至1.5%)和高品位钴(含钴量0.07%至0.2%)资源丰富的国家,而低品位镍矿和高品位钴是生产锂电池的最佳材料。
有关加快公路运输使用基于电池的电动汽车(KBL)计划的2019年第55号总统条例规定,低品位镍矿成为锂电池的主要材料。
我国的低品位镍矿资源丰富,而同时其利用方面目前处于适当的时机,所以能弥补基于自然资源的镍冶炼行业的供应链。2021年国内对低品位镍矿的年需求量预计将达2700万吨。
有鉴于此,允许低品位镍矿出口的第25号部长条例要加以修订。能源与矿物资源部长出台的2019年第11号条例规定,含镍量少于1.7%的镍矿出口期限截止2019年12月31日,目的是为了镍矿贸易能为全国人民提供更大和可持续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