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与矿物资源部(ESDM)称,有4家公司已申请镍矿物出口许可证。
ESDM部矿物企业兴建主任班邦(Bambang Susigit)说明,四家公司分别建议每年出口600万吨,以出口目的国是中国。“但是,我们不一定发出许可证。我们将发给现已兴建冶炼厂的公司。”他这么说。
其中两家公司是Aneka Tambang(Antam)公司和Fajar Bhakti Lintas公司。其总出口量将根据冶炼厂工程进度。“例如,若不记错,Pomalaa冶炼厂产能仅100万吨。所以,Antam公司不可能获得600万吨准证。因此,根据其生产能力。”他如斯说。
有关发出出口许可证(SPE),其实,不需要长时间。只是,班邦仍等待ESDM部长条例有关独立核查小组对冶炼厂的监督。“上周五独立核查小组已在茂物作出最后确定。部长条例在不久的将来发出,这样他们可以出口了。”他这么说。
ESDM部煤炭和矿物局局长班庞.卡铎.阿里约诺(Bambang Gatot Ariyono)称,申请出口的是已经兴建冶炼厂的公司,而不兴建冶炼厂就不会获得出口许可证。
其他条件是提出出口的公司有义务吸收30%镍为国内需求。ESDM部也将对吸收矿业公司30%的国内公司进行审计。
若不实行该义务,ESDM部有权终止出口活动。
Antam公司秘书特冷科诺.苏迪约梭(Trenggono Sutioso)称,该公司还没从政府获得出口许可证,以致不能出口。“仍在ESDM部的过程中。”他如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