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董事会秘
书陈恩敏先生任期届满,陈恩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因公司尚未聘任新任董事会秘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自 2016 年 11 月 11 日起由公司董事长吴锦鹏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为止。
陈恩敏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工作积极主动、勤勉尽责,董事会对其在担任该职务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