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成立于2010年8月,位于响水工业经济区内,注册资金2亿元,法定代表人戴笠,现有员工4100余人,其中一线工人3800余人。
2010年,企业利用进口红土镍矿,采用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回转窑加矿热炉工艺技术,实施一期年产16万吨镍铁合金项目,配套建设1台余热发电锅炉。项目备案及环评批准文件如下:县发改委《关于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年产16万吨镍铁合金项目备案的通知》(响发改备〔2010〕130号)、省环保厅《关于对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年产16万吨镍铁合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环审〔2011〕28号)。
2013年,企业实施二期年产30万吨镍铁合金项目,配套建设7台余热发电锅炉。项目备案及环评批准文件如下:县发改委《关于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二期年产30万吨镍铁合金项目重新备案的通知》(响发改备〔2013〕53号)、省环保厅《关于对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二期年产30万吨镍铁合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环审〔2014〕22号)。
二、调查情况
1、关于矿热炉生产线和燃煤发电厂排放红色粉尘、污水污染情况。2016年7月7日至9日,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对德龙公司周边大气环境和一期、二期废气排放口进行采样监测,监测报告(盐环监站(监)字第(16027号))经与项目环评报告书排放标准对照,一期排放符合行业排放标准要求,二期三车间颗粒物排放浓度有超标现象(标准为50mg/m? ,实际排放为71.4 mg/m?),企业正在进行除尘设施改造。反映所说的红色粉尘为回转窑窑头在加料过程中,偶因工人操作不规范,造成原料泄漏所致,已责成企业加强生产管理,采取有效抑尘措施,控制粉尘泄漏。企业生产用水循环使用,无废水外排,生活废水经处置后回用。
2、关于8座燃煤发电厂和300万吨不锈钢冶炼及巨型连铸和大型热轧生产线无环评审批手续情况。
反映所说的8座燃煤发电厂实际是一期项目1台余热发电锅炉和二期项目7台余热发电锅炉,一期1台余热发电锅炉相关审批文件如下:省能源局《关于商请协助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年产16万吨镍铁合金项目配套余热发电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苏能源煤电函〔2015〕5号)、省发改委《关于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年产16万吨镍铁合金项目配套余热发电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苏发改能审〔2015〕69号)、县环保局《关于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年产16万吨镍铁合金项目配套余热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响环表〔2015〕49号),由于该发电项目未获上网许可,目前处于关停状态。二期7台余热发电锅炉相关审批文件如下:省能源局《关于商请协助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二期年产30万吨镍铁合金项目配套余热发电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苏能源煤电函〔2015〕8号)、省发改委《关于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二期年产30万吨镍铁合金项目配套余热发电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苏发改能审〔2015〕68号)、县环保局《关于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二期年产30万吨镍铁合金项目配套余热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响环表〔2015〕50号),由于该发电项目未获上网许可,目前处于关停状态。
反映所说的300万吨不锈钢冶炼及巨型连铸实为二期年产30万吨镍铁合金项目中的精炼车间,备案和环评在二期30万吨镍铁合金整体项目中已一并审批。该项目于2015年底建成,主要用于冶炼精制镍铁基料。目前该车间没有进行精制镍铁冶炼,处于停产状态。
反映所说的大型热轧生产线实为该企业在建的1450热轧项目,因无环评手续已被县环保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三、处理情况
1、责成企业对烟气排放进行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车间和设备实施关停。县委县政府在2016年5月15日进行专题会办,责令企业对环保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增强除尘脱硫效率,实行烟气超低排放,8月底前必须改造到位,确保达标排放。
2、责令企业对无环评手续的在建项目一律停建;县环委会责成供电部门实施断电,封停电力控制柜(响环委发〔2016〕7号);县环保局对无环评手续建设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响环罚字〔2016〕27号),并移交县公安局查处;责成相关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管,在未取得相关批准手续之前,一律不得建设、生产。
3、对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追究程序。